今日,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 ICTV)宣布,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的正式分類名為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SARS-CoV-2)。而世界衛生組織(WHO)同日宣布,由這一病毒導致的疾病的正式名稱為COVID-19。
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是負責確定新病毒的分類學名稱的組織。當新病毒造成疾病爆發時,有三個與病毒和疾病相關的名稱需要命名。疾病名稱、病毒名稱(常用名)、和病毒分類名。世界衛生組織負責命名疾病名稱,一組病毒學專家負責命名病毒的常用名,而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負責命名病毒的分類名。今天這篇文章里,我們來看一看這兩個正式名稱的重要意義。
冠狀病毒研究小組發表的聲明表示,這一命名是基于對該病毒的系統發生(phylogeny)和分類學(taxonomy)的考量,并且參考了既定慣例。為了促進交流,冠狀病毒研究小組進一步提議,使用以下規則命名分離出的不同病毒株(isolates):SARS-CoV-2/Isolate/Host/Date/Location(SARS-CoV-2/Isolate/宿主/分離日期/分離地點)。
聲明指出,目前,與SARS-CoV-2感染相關的所有臨床癥狀圖譜尚未確立。SARS-CoV和SARS-CoV-2相互獨立地從動物傳播到人身上的案例表明,我們需要整體研究病毒種類,與專注于單個重要致病病毒的研究達成互補。這類研究能夠幫助增進我們對病毒和宿主之間的相互作用的理解,提高對未來疾病爆發的防范能力。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rld Organisation for Animal Health),以及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之間達成共識的命名指南,世界衛生組織為疾病起的名稱不能指代特定地理位置、動物、個人或者人群,并且應與疾病相關,易于拼讀。
我們期待新的正式命名能夠幫助全球的研究人員更有效地交流對疫情和病毒的研究,并協助防止對特定人群的污名化。
藥明康德內容團隊制圖
為什么是SARS-CoV-2?
今日,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oronavirus study group)發表聲明,正式命名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為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SARS-CoV-2)。這表明新型冠狀病毒從分類學角度上講,是SARS冠狀病毒(SARS-CoV)的近親。
聲明指出,目前,與SARS-CoV-2感染相關的所有臨床癥狀圖譜尚未確立。SARS-CoV和SARS-CoV-2相互獨立地從動物傳播到人身上的案例表明,我們需要整體研究病毒種類,與專注于單個重要致病病毒的研究達成互補。這類研究能夠幫助增進我們對病毒和宿主之間的相互作用的理解,提高對未來疾病爆發的防范能力。
COVID-19的意義
圖片來源:世界衛生組織官方推文截圖
COVID-19的意思是由于冠狀病毒(COronaVIrus)感染導致的疾病(Disease),這一疾病在2019年爆發。世界衛生組織總干事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博士在例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一名稱有助于防止其它不準確或者污名化名稱的使用。
世界衛生組織首席科學家Soumya Swaminathan博士補充說,這一名稱可以反映疾病的致病原因,同時可以涵蓋疾病的不同臨床癥狀,因為COVID-19患者表現出臨床癥狀不只是肺炎,還可能包括胃腸道等其它癥狀。而且由于冠狀病毒包含多種不同的類型,未來可能有新型的冠狀病毒出現。使用疾病出現的年份可以幫助區分在不同時間出現的新型冠狀病毒導致的疾病。
使用統一的名稱還將有助于整理和比較與COVID-19相關的數據和科學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