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目的
為了解和掌握全國高等學校實驗室建設、實驗隊伍、實驗教學及儀器設備等方面的狀況,而制定本報表制度。本制度為加強實驗室建設和管理、加快實驗教學改革、提高實驗室整體效益提供重要的決策依據,為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提供參考性資料。
二、調查內容
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貴重儀器設備、教學實驗項目、專任實驗室人員、實驗室、實驗室經費。
三、調查范圍和對象
全國普通本科高校(含獨立學院)、本科層次職業學校、高職(??疲W校和獨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學校。
四、調查方法
調查方法為全面調查。
五、調查組織方式
1.年報工作由教育部統一布置。
2. 全國普通本科高校(含獨立學院)、本科層次職業學校、高職(??疲W校和獨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學校以學校(單位)進行數據采集統計,校驗后,通過網絡在線上填報。
3.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后統一報教育部。
4.教育部負責全國數據的統計匯總工作。
六、統計資料公布
統計調查結果以印發簡明資料的方式提供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本統計所獲得的數據一般不能與其他有關政府部門共享。相關數據可以在教育部門內部通過正常行政渠道進行共享,內容可包括匯總數據、分析數據、分析結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