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的規定,危險化學品主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對高校和科研院所而言,按照理化性質和危害特點,實驗室常用的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腐蝕品等。其事故種類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傷、毒氣或毒液泄漏等。
(一)涵蓋品種雜,使用范圍廣
一般情況下,高校和科研院所都具有學科門類多、研究領域雜、地域分布廣等特點。實驗室所需的危險化學品種類繁多,幾乎涵蓋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全部品種。不同種類的危險化學品,其理化性質和危害特點千差萬別,客觀上增加了日常管理和事故預防處置的復雜性。同時,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學實驗場所高度分散,一般都包括多個樓宇、多個校(院)區,甚至還可能分布在不同城市,這些也給高校開展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帶來更大挑戰。
(二)涉及環節多,管理鏈條長
高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是一項從采購、運輸、儲存、使用直至銷毀的全過程管理活動。不僅管理環節多,管理周期也較長。同時,在整個管理過程中,不僅涉及到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相關主管部門、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同時還包括高校實驗室管理部門、二級院系、實驗室,更離不開導師、博士和碩士研究生、本科生等教學科研人員的參與??梢哉f,整個管理鏈條上任何一個環節、部門、組織和人員的麻痹大意和工作疏漏,都有可能產生安全隱患,甚至直接導致嚴重的安全事故。
(三)事故危害大,負面影響壞
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事故具有突發性強、復雜度高、處置難度大、危害面廣等典型特點,一般會以劇烈爆炸和燃燒的形式呈現,同時還可能伴有有毒有害氣體或液體的散播。由于高校和科研院所多位于城市地區,人流密集,一旦發生此類事故,不僅會對現場實驗人員造成嚴重損傷,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危害,同時還會在社交媒體上迅速傳播發酵,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并可能引發群體性恐慌。事故會強烈沖擊廣大師生的安全感,并讓實驗室管理部門不得不承受“辛辛苦苦許多年,一下回到解放前”的嚴重后果。
(一)一線人員重視不夠
由于行政追責機制越來越嚴格,高校實驗室管理部門普遍對危險化學品在內的各項實驗室安全工作十分重視。但是,在身處實驗室一線的教學科研人員當中,許多還存在“重業務、輕安全”的傳統思維,使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末端壓力傳導不足,導致出現制度和執行“兩張皮”現象。有些導師和學生對規章制度敷衍了事,實驗室日常安全巡查不落實,私自購買和大量儲存危險化學品、違規開展實驗操作等問題時有發生,使得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
(二)采購管理存在漏洞
對于劇毒、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類危險化學品,高校均按照地方主管部門要求,嚴格落實了計劃審批和集中采購儲存制度。而對于一般性質的危險化學品,高校的采購管理模式則各不相同。有些高校規定由采購部門統一采購、統一入庫、統一供應;有些高校統一遴選合格供應商后,由實驗室根據需要自行采購;個別高校則沒有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和采購流程。后兩種情況下,高校管理部門很難準確掌握實驗室采購、使用和存放危險化學品的詳細信息,很容易因采購渠道不規范、超量采購等問題,埋下安全隱患。
(三)使用操作不夠規范
事實表明,多數危險化學品事故均發生在其進入實驗室后的使用和存放階段。究其原因,有以下幾方面:一是管理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領用數量缺乏明確限定,實驗人員為減少申領次數,習慣超量領用,造成實驗室內大量存放;二是不少實驗室受空間所限,加之安全意識淡薄,未設置專門儲存區域和配備專業儲存設備,落實分區分類儲存不到位,有的將危險化學品與普通試劑混合存放,甚至將理化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化學品混合存放;三是部分高校安全培訓流于形式,內容和方式缺乏針對性、實操性,導致實驗人員缺乏正確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意識技能;四是部分導師責任心缺失,不僅未對使用危險化學品開展高危實驗進行風險評估,而且也不進行指導監督,放任學生自行實施。
(四)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目前,大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都比較重視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也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但是,不少單位還主要依靠人力手段和手工方式開展各項管理業務,信息化水平整體不高,管理還較為粗放。有些高校雖然也開發了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但是數據標準化、流程規范化和業務網絡化程度均不高,還沒有借助電子化、網絡化技術,圍繞危險化學品的申請、采購、存儲、供應、使用和報廢處理等環節,構建一個全過程、全要素和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平臺,從而實現對危險化學品的精確化、動態化和智能化管控。
(一)健全制度體系,強化安全責任分工
高校科研院所的實驗室管理部門必須嚴格依據國家和地方政府關于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圍繞其采購、存儲、使用操作以及報廢處理等工作,從管理規章制度、使用操作規程和應急處置預案三個層面,制定齊全配套的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體系。通過立法,明確學校、二級院系和實驗室的職責分工,特別是要壓實實驗室負責人、導師和學生等一線人員的安全責任;要嚴格落實清單管理模式,定期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和自查活動,及時發現并消除危險化學品管理鏈條中的安全隱患;對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防止法規制度成為“一紙空文”。
(二)完善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能力
增強危險化學品管理使用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處置技能,是確保實驗室安全的根本之策。為此,高校和科研院所必須結合各類人員的崗位要求,做好全員全程安全教育與培訓。一是要在新生入學后,開展實驗室通用安全知識技能教育,學生下室前,還必須根據實驗室具體特點,開展個性化培訓,考核通過并取得實驗室負責人授權后,才能進入實驗室工作;二是指導督促二級院系、實驗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針對危險化學品相關實驗活動等,開展專業技能訓練,確保規范操作;三是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庫房管理人員、實驗室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圍繞救援器材裝備、急救藥品的使用以及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置和人員疏散等,開展演練演習活動。
(三)重視技防建設,確保安全防護質量
齊全配套的技防措施,不僅能大幅降低事故發生幾率,而且在事故發生后,能有效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危險化學品技防措施主要包括環境控制系統、監控報警系統、事故應急處置裝備、使用操作及救援人員防護裝具、應急救治藥品和輔助器材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應根據安全工作需要,保證技防設施設備建設獲得足夠的資源投入。新建實驗室時,技防措施與用房建設必須做到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合理配置煙霧報警、消防噴淋、應急洗消洗眼裝置、危險氣體報警系統、通風換氣系統等。按照國家或地方標準,建設并管理危險化學品庫房等重要設施,確保其監測監控、通風換氣、溫濕度調控、防火防爆、防毒、防雷、防靜電、防腐蝕、防泄漏等技防設備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加強檢查督導,確保實驗室為危險化學品配備標準化、專業化的儲存設備,實現分區分類存放。
(四)引入信息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為實現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精細化、動態化監管,快速發現并消除事故苗頭隱患,提升管理質量和效益,高校科研院所應借助信息和網絡技術,開發基于物聯網的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平臺。通過該平臺,可實現危險化學品管理業務的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對危險化學品庫房、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儲存柜溫濕度、通風換氣等環境參數的智能調控和自動報警,實現對危險化學品技防設施設備運行狀況、使用性能的動態監測。各級使用管理部門和人員可按照系統權限,實時查詢并精確掌握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庫存、供應、使用、報廢處理等詳細信息。管理平臺可利用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相關的大數據,進行自動分析,發現危險化學品使用品種及數量的變化規律,合理調整優化危險化學品采購儲存的結構和數量,及時預測并告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所有信息和狀態,都可通過平臺與使用管理人員的手機等智能終端互聯互通,實現遠程操控,大大提升管理質量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