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發布。《管理辦法》是深入貫徹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和湖南省科技創新大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和《湖南省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15〕68號),促進湖南省科研設施和儀器等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的重要舉措。《管理辦法》建立了科研設施和儀器購置的查重評議制度、開放共享績效考核制度、雙向激勵制度等政策措施,對激發管理單位的開放共享積極性,提高科研設施和儀器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度,降低全社會研發成本,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發布后,湖南省多措并舉,積極推進科研設施和儀器等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一是全面摸清了湖南省科研設施和儀器資源的家底,編制了《湖南省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目錄》,收錄了全省可提供開放共享服務的原值50萬元及以上的單臺(套)科研儀器1886臺套和原值在50萬元以下的科研儀器4000余臺套,并向省內高校、院所和企業免費發放8000余冊。
二是湖南省科研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平臺順利上線運行,截至2016年底,平臺入網儀器7000余臺套,儀器總價值42億余元,入網各類創新平臺800余家,并順利完成了與國家網絡管理平臺的對接,上報50萬元以上的科研儀器1620臺套,開放共享儀器數量比2015年增長20%。
三是開放共享服務成效顯著。2016年湖南省依托服務平臺累計提供儀器開放服務50余萬次,有效服務機時30余萬小時,據不完全統計,開放共享服務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社會用戶節約研發成本10多億元。
2017年
湖南省將進一步推進科研設施和儀器等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工作,一是開展科研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雙向補貼”工作,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通過“政府+市場”雙輪驅動推動開放共享,降低全社會企業創新創業成本;二是開展科研儀器購置查重評議工作,減少重復購置;三是加強開放共享人才培養力度,搭建開放共享專業管理團隊、專業技術團隊和專業中介服務團隊。2017年底實現服務平臺入網儀器突破1萬臺套,入網創新平臺突破1000家,開放共享度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