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蛋糕”怎么切?
我國檢驗檢測市場的格局已經發生結構性變化。伴隨著我國各方面改革的深入,近年來大量民營檢測機構進入市場;2019 年統計結果顯示,全國取得資質認定的民營檢驗檢測機構共 22958 家,較 2018 年增長 19.4%,民營檢驗檢測機構數量占全行業的 52.2%。
拉長時間維度看,近五年(2015-2019年)民營檢驗檢測機構數量占機構總量的占比分別為 40.2%、42.9%、45.9%、48.7%和52.2%。2019 年民營檢驗檢測機構全年取得營收 1175.2 億元,較 2018 年增長 26.5%,高于全國檢驗檢測行業 14.8%的平均年增長率。
另一方面,事業單位制檢驗檢測機構比重進一步下降,企業制成為檢驗檢測市場主流。2019 年,我國企業制檢驗檢測機構 29905 家,占機構總量的 68.0%;事業單位制檢驗檢測機構 11071 家,占機構總量的 25.2%,事業單位制檢驗檢測機構占機構總量的比重同比下降 2.5 %;其他類型機構 3031 家,占機構總量的 6.9%。根據市場監督總局發布的報告顯示:事業單位體制檢驗檢測機構占機構總量的比重在2018年首次下降到30%以下;近5年,我國事業單位制檢驗檢測機構的比重分別為 38.1%、34.5%、31.3%、27.7%和 25.2%,呈現明顯的逐年下降趨勢。但是,事業單位制檢驗檢測機構的絕對數量并無明顯下降,仍然維持在1.1萬家左右,側面印證檢驗檢測領域的事業單位改革進展緩慢的同時大量民營體制機構進入市場。
機動車、建工與環境成為主要的營收領域。根據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9 年,機構數量排在前列的檢驗檢測領域為:機動車檢驗(9837 家,占22.4%)、環境監測(7295 家,占15.5%)、建筑材料(7179 家,占15.3%)與建筑工程(7029 家,占15.0%)。營收靠前的檢驗檢測領域為:建筑工程(543.5 億元,占16.9%)、環境監測(313.6億元,占9.7%)、建筑材料(300.1億元,占9.3%)與機動車檢驗(233.74 億元,占7.2%)。近年來雖然我國基建規模增長速度有所下滑,但其相關檢驗檢測的市場體量仍然不容小覷。而隨著環境保護及污染治理的管理越發精細化,對于檢驗檢測的需求也顯著抬升。機動車檢測同樣是一個“剛性”需求點,其匹配的市場規模也占據著整個行業的相當比重。




資本市場正在持續關注該領域的發展。截至 2019 年底,全國檢驗檢測行業中上市企業數量 100 家,其中,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5 家,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5 家,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 3 家,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82 家,其他市場掛牌5 家。
“小、散、亂”特征顯著,品牌集聚度偏低。根據總局報告的統計數據顯示,就業人數在 100 人以下的檢驗檢測機構數量占比達到96.5%,絕大多數檢驗檢測機構屬于小微型企業,承受風險能力薄弱;從服務半徑來看,74.4%的檢驗檢測機構僅在本省區域內提供檢驗檢測服務,比例較去年有所降低,但“本地化”色彩仍占主流。部分規模較小的檢測機構存在人員專業水平不高、儀器設備缺陷較多、環境設施不符合項較多、管理體系運行無力等情況,導致檢測能力存在停滯不前、資質老舊的情況。
誠信機制缺位,虛假數據和報告流入市場。檢驗檢測應當以傳遞信任為宗旨。部分第三方檢測機構尚未建立基本的誠信經營機制,通過偽造、篡改實際數據,或者未經實際檢測即向購買服務主體出具虛假數據和檢測報告,以降低運營成本,通過低價惡性競爭以快速侵占市場,嚴重違背了檢測的公正性和科學性,也客觀造成“劣幣驅除良幣”的負面效應。該類涉嫌造假機構的集中特征包括:維持較高的營收,實際工作人員(尤其是專業技術人員)數量極少,具備資質認定的檢測參數也較為有限。針對違反規定和要求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市場禁入以及失信懲戒等機制亟待建立。
機構管理體系空轉,違反資質認定與告知承諾后續監管要求。部分第三方檢測機構無法確保制定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例如,授權簽字人未按規定保存檢測數據、記錄和報告,超資質能力范圍出具報告,不按要求給出“符合性”判定,使用未經確認的非標方法,使用未經評審和驗證的技術標準,還存在著非授權簽字人簽發檢驗檢測報告的情況。技術實力薄弱加之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能力存疑的機構,在主觀和客觀上漠視了資質認定與告知承諾后續監管的要求,導致出具數據和報告在法律層面的失真失準。
持續提升質量管理和資質建設兩大核心競爭力。對于在市場中參與競爭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質量管理和資質建設是兩大核心,互為表里。質量管理體系包括實驗室儀器、人員、資質、證書報告等管理,具體包括人員培訓及考核計劃、儀器設備量值溯源周期計劃、核查的組織實施、組織和參加能力驗證及比對計劃等,以質量手冊、作業指導書為代表的體系文件是執行依據。檢測機構應建立嚴格而可行的內部審查制度,設立專門的內審員,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后應根據實際運行反饋進行完善,提高檢測機構質量管理水平,為機構資質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