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這一綱要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規劃近期至2022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
問: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對高校科技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粵港澳大灣區規劃中提出要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具體包括:
瞄準世界科技和產業發展前沿,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大力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加快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動力和支撐的經濟體系;
扎實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充分發揮粵港澳科技研發與產業創新優勢,破除影響創新要素自由流動的瓶頸和制約,進一步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建成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產業重要策源地。
問:這一目標提出的背景是什么?
答:1、粵港澳三地科技研發、轉化能力突出,擁有一批在全國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大科學工程,創新要素吸引力強,具備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良好基礎。
2、當前,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社會信息化、文化多樣化深入發展,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
問:具體措施有哪些呢?
答:一、構建開放型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
1.加強科技創新合作
分發揮粵港澳科技和產業優勢,積極吸引和對接全球創新資源,建設開放互通、布局合理的區域創新體系。
推進“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探索有利于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的政策舉措,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和國際化創新平臺。
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與國家雙創示范基地、眾創空間建設,支持其與香港、澳門建立創新創業交流機制,共享創新創業資源,共同完善創新創業生態,為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
鼓勵粵港澳企業和科研機構參與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共同舉辦科技創新活動。鼓勵其他地區的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參與大灣區科技創新活動。
2.加強創新基礎能力建設
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要科研機構和重大創新平臺在大灣區布局建設。向港澳有序開放國家在廣東建設布局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支持粵港澳有關機構積極參與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
加強應用基礎研究,拓展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支持將粵港澳深化創新體制機制改革的相關舉措納入全面創新改革試驗。
3.加強產學研深度融合
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粵港澳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協同創新平臺,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發展計劃和粵港聯合創新資助計劃,支持設立粵港澳產學研創新聯盟。
二、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
1.加快推進大灣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交叉研究平臺和前沿學科建設,著力提升基礎研究水平。
2.優化創新資源配置,建設培育一批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制造業創新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有序開展國家高新區擴容,將高新區建設成為區域創新的重要節點和產業高端化發展的重要基地。
3.推動珠三角九市軍民融合創新發展,支持創建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
4.支持香港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紡織及成衣、資訊及通信技術、汽車零部件、納米及先進材料等五大研發中心以及香港科學園、香港數碼港建設。支持澳門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臺建設。
5.推進香港、澳門國家重點實驗室伙伴實驗室建設。
三、共建創新發展示范區
強化粵港澳聯合科技創新,共同將廣州南沙打造為華南科技創新成果轉化高地,積極布局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海洋科技、新材料等科技前沿領域,培育發展平臺經濟、共享經濟、體驗經濟等新業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