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其中擬規定嚴禁標注“進口奶源”、“益智”等誤導消費者的內容,還規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奶粉。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將嬰幼兒奶粉的配方從備案制改為注冊制。
有媒體稱,這意味著“嬰幼兒奶粉管理上升至藥品級別”。但也有業內人士直言,在當前環境下,國產嬰幼兒奶粉藥品化是個偽命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食品藥品產業發展與監管研究中心主任張永建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藥品化管理是否完全適用于嬰幼兒配方奶粉,尚待探討。”他表示,藥品上市需要做研發、臨床試驗、來源控制、標準生產、渠道放貨等大量工作,盡管當前國內嬰幼兒奶粉的生產模式,基本能夠達到藥品化管理標準,“但要喝上放心奶,仍有配方和奶源兩大‘攔路虎’。”
誰來決定嬰幼兒奶粉配方
在配方研發環節,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國產嬰幼兒奶粉可謂“先天不足”。
中國人民解放軍優生優育中心名譽主任丁宗一告訴記者,雖然本次新公布的辦法,嚴格了產品注冊標準,但依然沒有牽住“牛鼻子”。“藥品需求決定藥品研發,從配方研發上,國內嬰幼兒配方奶粉當前無法達到藥品化標準。”
丁宗一進一步解釋,在實行嬰幼兒配方奶粉藥品化管理的國家,嬰幼兒配方奶的配方是由兒科醫生決定的,“而國內的嬰幼兒配方奶粉的配方是由企業決定的”。他表示,這容易造成一些企業為達標而運用特殊手段。
三元奶粉事業部總經理吳淞航表示,我國最早的嬰幼兒配方奶粉配方大多是舶來品。“上世紀80年代,世界衛生組織向中國輸送了第一個嬰兒配方奶粉配方。”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中國奶企的配方當前也大都借鑒自國外。“國外加什么,我們就加什么。一些大企業可能還有少許研發實力,但中小奶企業仍以抄襲為主。”
那為何不將配方研發任務交由兒科醫生?吳淞航認為有兩個原因:一是成本因素,“企業不可能投那么多錢,臨床研發是一個較長的過程,在當前情況下,直接借鑒國外是最經濟和快捷的方式”。二是國內一些相關醫生對嬰幼兒營養內行,但對奶粉生產卻是外行,“兒科醫生在臨床上雖然了解哪些營養元素對孩子好,但對奶粉的生產不在行”。
奶源安全和營養標準落后于國外
事實上,奶粉藥品化管理已非新概念。早在2013年,商務部就曾在北京和江蘇試行“奶粉進藥店”,希望能保證嬰幼兒奶粉銷售渠道的安全標準與藥品等同。但這一措施似乎反響平平。
陳梓悅半年前升級當了媽媽,她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她買奶粉從來沒有考慮過藥店。“不是因為不信任藥店奶粉,而是超市里的寶寶奶粉品種比藥店齊全得多,選擇面更廣,而且藥店里的奶粉價格也并不比外頭買的便宜。”
吳淞航也曾經試著將自己的產品推入藥店銷售,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無論在哪個渠道流通,產品并無任何差異,消費者擔心的不是流通環節,而是生產環節。”吳淞航直言,“僅僅讓奶粉流通達到藥品流通的標準,無法從根本上讓消費者恢復信心。”
在生產環節,奶源成為乳品企業品質控制的重要關口,然而記者了解到,我國奶源安全與營養標準與國外相比并不高。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21條的規定,關于GB19301-2010生乳標準顯示,我國乳業行業標準中,原奶細菌數允許最大值為200萬個/毫升。而美國與歐盟的標準為10萬個/毫升。蛋白質含量由原標準中的每100克含2.95克,下降到了2.8克,低于發達國家3.0克以上的標準。
此外,業內人士透露,缺乏先進的檢測設備和技術,也成了“放心奶”路上的阻礙因素。
江西一位不愿透露全名的奶企負責人姜先生告訴記者,我國除少數幾個大型奶企外,大多數奶企尤其在奶源基地的檢測技術上相對落后,無法實現抗生素和某些致病菌的快速檢測,無法保證進入生產領域的奶源的相對安全。同時,先進的設備往往依賴進口,價格高昂,小型企業難以承受。他表示,要加強奶源安全,提高奶源管理標準,需要不斷完善奶源地的監測設備和第三方檢測手段。“好奶源是好奶粉的開頭,而先進的檢測手段能防范于未然。”
張永健認為,雖然奶源標準并非都是越高越好,但保證安全是基礎。“高標準需要高投入,最終還要由消費者埋單,但做出‘放心奶’的前提,是企業至少要保證產品有益、安全、無害。”
國產嬰幼兒配方奶粉如何重獲信賴
“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后,消費者對國內嬰幼兒配方奶粉普遍信心不足。”
張永建認為,要讓消費者喝上“放心奶”,讓國產嬰幼兒配方奶粉重獲公眾信賴,至少應當做到三方面:
一是建立涵蓋全過程的奶粉透明信息體系。“相關部門應該在奶粉抽檢上更加公開透明,奶企在生產流程上更開放,奶源信息實現電子化、可追溯。”雖然近期國家發布了關于嬰幼兒配方奶配方標準的相關試行辦法,但他認為這只對嬰幼兒奶品配方設置了基礎標準,但對生產、渠道、監管等方面尚缺乏更進一步規定。
二是將單一環節管理變成全程化管理。“當前政府相關部門對于嬰幼兒奶粉的管控是割裂的,管理部門涉及農業部、質監局、工商局、衛生部門、工信部等,每家都管,每家都有制度,但并不協同,容易形成交叉空白。”他建議,進一步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綜合協調能力,解決相關管理部門在統一事務中的前期溝通和協調問題。
三是將“救火式”的事后管理變為“預防式”的事前管理。張永健提示,當前,政府相關部門對奶粉問題的整體治理,往往是出現在監管之后,才進行集中整治管理。“三鹿奶粉事件引起那么大風波,結果一年后上海、甘肅一些企業生產的乳制品又出現三聚氰胺超標問題,這對消費者的信心進行了二次打擊,而之后奶品問題依然頻頻發生。管理的意義其實不在于事后諸葛亮,而在于防范于未然。”
丁宗一提示,要讓消費者對國產嬰幼兒配方奶粉重拾信心,關鍵在于堅持。“其實消費者并不情愿購買國外高價嬰幼兒配方奶粉,奶粉問題不僅是科學問題、管理問題,也是人心問題。”他建議,造就“放心奶”需要管理者、生產者和消費者各方共同努力,并堅持不懈,“讓國產嬰幼兒奶粉有機會保持始終如一的安全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