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高端科技帶頭人,佛山新城將拋重金。記者昨獲悉,為加快推動佛山中國科學院產業技術研究院(位于佛山新城)的建設,《扶持佛山中國科學院產業技術研究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近日出臺,符合條件的公司有望獲得最高達2000萬元的專項扶持經費,其中包括公司研發人員也將獲得住房租金補貼。
給項目扶持還給住房租金
如果您是某一技術領域技術或學術帶頭人,團隊項目具有產業化可行性,就有望獲得最高2000萬元的專項扶持經費。
佛山新城最近拋出相關政策,扶持對象是指創新團隊單獨或與市內外現有企業合作在佛山新城注冊成立的新公司。根據要求,新公司創新團隊帶頭人要求是國內或國際的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內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新公司創新團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創新型產品,且市場前景良好;新公司創新團隊的項目具有產業化的可行性,能對佛山市重點培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起到良好的引領作用,或對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
據悉,這筆專項扶持經費包括新公司基礎條件建設經費和平臺建設經費,前者占每個新公司專項扶持經費總額的六成,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知識產權事務費、專家咨詢費,以及人才培訓費、職業教育管理費、租賃費(指除團隊核心成員以外的部分研發人員住房租金)等。而新公司平臺建設經費占四成,主要為新公司建設公共研發平臺,用于新公司項目核心儀器設備的購置。
若作假五年內不得申報全市科技項目
據了解,這些補貼并不是一次發放到位,而是每年要由監理機構對項目進行階段評估,評估通過后才發放當年的補貼。其中,新公司基礎條件建設經費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撥付給新公司。新公司平臺建設經費按照7:2:1的比例分三年撥付給研究院。
新公司要自覺接受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發現弄虛作假騙取立項的情況,取消立項并追回已撥付的全部經費。新公司、公司負責人分別在三年內和五年內不得申請佛山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對其申報的國家、省科技計劃項目不予以推薦,并向社會公告。發現騙取、截留、挪用項目經費或其他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嚴格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