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識缺乏 管理面臨挑戰
陳文是北京某科研院所化學實驗室的博士后研究人員。近日,實驗室負責人連續兩次召開會議,強調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讓她前所未有地對實驗室安全問題提高了警惕。
近年來,高校實驗室引發的火災、爆炸及中毒事故一直吸引著公眾的注意。2008年,云南省微生物研究所天然產物實驗室發生爆炸;2011年,南開大學化學實驗室爆炸,一女生手部嚴重受傷;2012年2月,南京大學實驗室發生甲醛泄漏,近200人被緊急疏散。
陳文告訴記者,實驗事故離這些專業領域里的每一名師生都不遙遠。幾年前,一名上海的博士生做實驗時沒戴防護眼鏡,結果過氧乙酸濺到眼睛里,致使雙眼受傷;還有實驗人員將乙醚提取物置于冰箱中過夜,第二天打開冰箱門時發生爆炸。“各個相關環節都存在發生事故的可能。”陳文說。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定義,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北京大學化學院教師楊玲主講化學實驗室安全技術課程多年,她說:“目前國內高校與科研院所實驗室常用的危險化學品有幾千種,若有不慎,甚至會引發連鎖事故,十分危險。”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我國僅設立化學化工專業的高校就有100多所,化學、化工、生物、環境科學以及一些前沿交叉學科都有大量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這些實驗室人員集中且流動性大,安全管理面臨巨大挑戰。
相關規定早有 落實情況堪憂
教育部在近日發出的通知中強調,要對危險化學品的使用情況和存量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使各類危險化學品在整個使用周期中處于受控狀態,建立從申購、領用到使用、回收、銷毀全過程的記錄和控制制度;做到“四無一保”——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嚴格遵守“五雙制度”——雙人領取、雙人保管、雙人使用、雙本賬、雙把鎖制度。
其實,國務院2002年1月頒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就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做出了明確規定。根據此條例,一些地方還出臺了化學危險物品管理的具體辦法,各高校也據此制定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辦法。
然而,據記者了解,現實中這些規定的落實情況并不樂觀。在某“211”高校化工學院任教的王明舉例說,雖然學校明文規定進入實驗室要穿實驗服、不能穿露腳趾的鞋子,但夏天仍有學生穿著半袖衣服進入實驗室。
陳文表示,按規定,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剩、廢、耗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剩余危險化學品必須立即放回學校危險品倉庫。但是實際操作中,很多藥品被制成試劑,供多次實驗使用,每次實驗后,往往會放在實驗臺上供下次繼續使用,攜帶藥品外出的情況并非不可能發生。
王明說,尤其是碩士、博士階段的學生,往往要獨立完成實驗,因此實驗室即使有雙人領取、雙人使用的規定,也沒有形成嚴格、周密的安全氛圍,監管并不嚴格。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化學實驗室負責人告訴記者,學校往往只有在出了安全事故后,才能真正認識到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一般情況下,學校往往更加關注科研成果的取得,而不是日常的實驗室安全。
強化安全教育 完善監管體系
“如果不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安全管理工作難以推進。”揚州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副院長薛懷國說,在美國高校,科研人員進入實驗室前,要進行嚴格的實驗室安全教育,只有通過嚴格的考核,才能進入實驗室。對安全的高度重視,已經成為他們的一種習慣。
楊玲說,很多高校師生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缺乏全面了解,相關的培訓也較少。因此,需要組建專業的師資隊伍強化培訓;在課時及課程安排上,也需要獲取更高層面的政策支持。
據記者了解,對于許多高校來說,開設成體系的實驗室安全教育課程難度很大,實驗室安全教育大多流于表面。
薛懷國認為,建立科學的考核體系十分必要,要對管理與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不規范行為進行嚴厲處罰,不能不了了之,這樣才能讓安全意識更加深入人心。
王明告訴記者,新加坡等國家的高校非常重視實驗室事故的通報,信息非常透明。一般情況下,發生實驗室事故后,會立即組成調查小組。事故分析報告也會通告所有相關專業實驗室科研人員,以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在楊玲看來,監管體系的完善是相關規定落實到位的關鍵。美國高校均設有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專職部門,由主管校長直接領導,其級別與中國高校的實驗室及設備處、物資處等同。耶魯大學、斯坦福大學等高校中此類機構的人員規模約為50人。而我國大部分高校沒有專職的安全管理部門,大多掛靠在實驗室與設備處、物資處等單位,一般只有2至4名專職人員,人力資源有限,經費缺乏,難以開展深入、細致、專業的工作。
王明表示,美國、新加坡等國家對實驗室安全的規定并沒有我國高校嚴格、細致,但實驗室安全教育和管理非常到位,讓人感受到其最根本的出發點是為了保護每一名學生,保證每一名實驗者不留下健康隱患,而不僅僅是為了通過檢查,為了不出大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