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廉政部門去年偵辦臺灣“中研院”蕭姓主任涉嫌以不實發票核銷科研部門補助款案時,查出廠商與多名教授合作,衍生多起案件。
臺當局“廉政署”在去年偵辦“中研院”蕭姓主任涉嫌以不實發票核銷“國科會”補助款案,查出帳務資料中,有大學教授、副教授向元霖企業取得假發票核銷研究經費,并用于購買非研究相關使用商品。
臺“廉政署”當時報請檢方另行分案,并與“調查局”分工,由“調查局”負責詐領補助款案,“廉政署”負責其他貪瀆案件,由轄區檢方指揮偵辦。
臺北檢方查出,代購的元霖企業原從事文具事業,為拓展業務派員到學校與教授建立友好關系,除取得采購訂單并代購各項產品外,并涉嫌開立不實發票,協助教授核銷研究補助款,教授及廠商均涉犯偽造文書及違反商業會計法。
經循線追查后發現,核銷款項中出現包括健身腳踏車、護膚乳液、3C商品、百貨公司及超商禮券,商品琳瑯滿目,疑似將補助款挪為私用,因為這些產品與研究計劃和范圍根本無關。
辦案人員指出,因每位教授涉案情節不一,有的是“公款公用”,有的是“公款私用”,甚至有證據顯示,研究助理涉嫌私吞補助經費,但教授卻全然不知情況。
檢方現已將包含教授在內共22名教職人員和2名廠商共24人列為被告,檢調指出,目前以臺大涉案人數最多,不排除尚有其他大學教授與元霖企業合作,因全案牽連甚廣,將持續擴大偵辦。(原標題:教授假發票案持續延燒 臺灣教壇貪污案被連環爆)
教授涉詐領研究費 臺灣研究生批因規定不合理
因涉嫌已不實發票虛報,領取研究經費,臺灣彰化檢方日前以貪污罪先后起訴14名教授,引起學界震撼。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大學林姓研究生助理昨天受訪時就直言:“是不合理的制度,逼得大家不得不作假!”但也有助理研究生坦言,的確有教授涉及貪污,調查部門信箱最近更收到一堆學生寄的檢舉信。
“規定不合理!”林姓研究生說,指導教授有個研究計劃1月通過,運行時間從1月1日到同年底,大家立刻分頭作業。沒想到計劃到3月才簽約,“前2個月的支出都不能核銷請款,合理嗎?”
臺大王姓研究生說,有些規定莫名其妙,像邀請學者演講,學者事后檢附高鐵車票請領交通費,卻被會計退回。理由是“演講是下午,學者應坐火車,非必要不能搭高鐵”,“能不想其他名目核銷嗎?”
林姓研究生說,每次提研究計劃,申請金額也一定會被科學事務部門刪減,所以經費不夠用很正常,“浮報、灌水是公開秘密”。科學事務部門、“農委會”對研究案報賬科目要求嚴格,除非“非常必要”不準報出租車資,就算研究助理為了跨校性實驗,要搬運許多器材到他校,也被要求只能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助理竟然不能核銷誤餐費。”吳姓研究生說,科學事務部門規定助理和校內人士,都不能報誤餐費,除非有校外人士在場。“預放款就是要支付這些無法核銷的費用,說貪污,實在太沉重”。
“教授要我告訴檢調人員,買名牌包是為了讓研究同仁放文件,因為名牌包醒目,才不會忘記文件放在哪里。”但一名臺大助理研究生被檢調單位發現說謊,他才說,被檢調約談前,教授曾找他去“沙盤推演”,并以論文分數要挾他說謊。
臺北市調查處去年約談這名臺大助理研究生時,發現他供詞矛盾,他才坦承教授要求他們對于部分案情說謊,“不能讓案子向上延燒”,否則后果自負。他指控,特定教授私吞研究經費購買名牌包私用,卻要他向調查官扯謊。
教授詐領研究費案越演越烈,這幾天有不少學生寄檢舉信到調查部門,信件塞爆檢舉信箱,學生們指控系上教授貪污,盼調查部門揪出害群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