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院士武維華10日表示,中國的科技體制改革首先應下決心推動科技評價獎勵制度改革,努力實現從以數量評價為主向以質量、水平、貢獻以及發展前景為主,從關注短、淺、快的形式化評價向更加注重實踐檢驗和歷史性評價轉變,堅持科學的人才選拔、培養和使用制度。
武維華委員代表九三學社中央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作大會發言時建議表示,中國應健全科技評價制度,改革科技獎勵制度,下決心整頓政風和學風,改革和完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
他表示,應建立獨立的、真正的第三方評估機制,重大科技項目要經過獨立的專家委員會評估和論證,實施過程要有獨立的專家評估和監督,成果要由獨立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驗收;完善評價辦法和指標體系,改變評價過于頻繁或簡單量化的傾向。
應延長國家科技獎參評項目的最低完成年限,改自報獎勵為推薦獎勵,大幅度精簡省、部級科技獎,逐步引入國際同行參與基礎研究獎勵評審,引導科學共同體和社會力量創建優秀獎勵品牌。
應加強對政風和學風違法違紀事件的處罰力度,大力弘揚老一輩科學家淡泊名利、潛心鉆研的工作作風,探索建立決策、執行和監督相分離的科技管理體制,促進學術共同體回歸獨立自主,形成良好的學術氛圍。
應切實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人才評價選拔原則,盡快建立完善科學的、標準相對統一的人才評價、選拔和使用制度;合理規范人才的待遇標準;建立有利于激勵人才發揚科學奉獻精神的制度。
武維華委員表示,長期以來,中國的科技評價獎勵制度在許多方面與科技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未能充分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
據九三學社近年組織的問卷調查,78.5%的科技人員認為項目評審結果不公正,87.7%的科技人員認為科技成果評審和評獎需要“公關”。
武維華委員認為,科技評價獎勵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是:體系不夠完善;指標不夠科學;程序不夠合理;科技獎勵導向跑偏;科技人才評價、選拔和培養的行政干預過多,科技人才評價制度亟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