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2年度全國環境監測培訓計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監測中心站、全軍環境監測總站,總站近岸海域各分站,環保重點城市環境監測站:
為了提高全國環境監測技術能力和水平,落實環保部《2012年度環保業務培訓計劃》(環辦函[2012]147號),現將總站承辦的《2012年度全國環境監測培訓計劃》印發給你們,望配合做好相關工作,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相關培訓。培訓工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1: 環境保護部2012 年度環保業務培訓計劃.pdf (請參見第12-16頁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