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未依法進行備案,我們對此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近日,賀州市衛生計生監督所行政執法人員在“雙隨機”執法督查中,對賀州市某醫院作出警告行政處罰。這是2021年4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以來,賀州市第一起針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的行政處罰案件。

圖為執法督查現場。
5月13日以來,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治、血液安全等監督執法工作,按照國務院關于“雙隨機、一公開”的工作部署和2021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賀州市衛生計生監督所在全市范圍內積極開展2021年“雙隨機”監督抽查工作。

“‘雙隨機’監督抽查的方式體現出監督抽查的隨機性、公平性。”賀州市衛生計生監督所副所長鐘雪日介紹,被抽中的單位、機構分布三縣兩區,包括醫院、診所、口腔醫院等類別不同的單位、機構。這種方式打破了以往“分組分工”“區域負責”的監管常規,有效避免了執法檢查中可能發生的人情執法、執法不嚴等問題,進一步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和執法的公平公正。
目前,賀州市衛生計生監督所對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治、血液安全等監督執法工作已全面鋪開,其中,血液安全監督執法工作進度已100%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