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根據省衛健委統一部署,萍鄉市衛生健康委認真組織,為加強對臨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提高實驗室檢驗人員生物安全防護意識和防護技能,4月上旬開始,萍鄉市衛生健康委對本市醫療(疾控)機構生物安全實驗室基本情況進行摸底調查,本市所有已備案的醫療(疾控)實驗室均參與本次調研,調研結果將為我市的生物安全防范預案提供一定的數據依據。同時組織相關專家下基層單位進行生物安全的督導檢查,提高醫療機構的生物安全防范意識。


生物安全作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民眾健康、社會穩定和種族存亡。《生物安全法》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作為立法宗旨,該法共十章八十八條,主要針對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動植物疫情,生物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人類遺傳資源和生物資源安全,生物恐怖襲擊和生物武器威脅,生物安全能力建設分設專章作出針對性規定。

上圖為市衛健委組織相關專家對萍鄉市安源婦保院進行生物安全檢查


圖為市衛健委組織專家對萍鄉上栗婦幼保健院進行生物安全檢查

上圖為萍鄉市第三人民醫院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生物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