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議字〔2019〕66號
你們提出的“關于完善‘雙一流’建設配套政策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盡快出臺“雙一流”建設績效評價標準
“雙一流”建設是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重大引領工程,建設成效評估具有根本導向。建立“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體系和評價辦法,已列入中央《關于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2019年重點任務。成效評價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和唯一標準,堅持對標世界一流,聚焦人才培養、創新能力、服務貢獻和影響力等核心要素,立足服務國家戰略需求,強調中國特色和質量水平,突出人才培養質量和改革創新能力,注重價值引領和服務貢獻,建構多維多元多層次的“雙一流”建設評價體系。目前,教育部正在抓緊研究制訂,組織了專門力量集中開展研究,并通過調研、問卷、研討班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省市和高校建議,待形成初步方案后將征求省市和高校意見。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雙一流”建設確定每五年一個建設周期,第一輪周期為2016-2020年。考慮到建設范圍的確定是在2017年,我們適當延后了中期評估時間,并以自評為主,一般不對建設范圍進行調整,為學校安心建設營造環境。
二、關于加大中央財政對省屬高校的支持力度
中央財政堅決貫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重大戰略決策,不斷完善投入機制,加大投入力度。根據“雙一流”建設總體方案和高校管理體制,中央財政對納入“雙一流”建設范圍的高校,采取分級支持的方式。在中央高校層面,由中央財政納入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中統籌考慮,并通過“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給予引導支持。在地方高校層面,由各地結合實際推進,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統籌安排,中央財政通過“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給予引導支持。
2018年起,中央財政在分配專項資金時,充分考慮地方“雙一流”建設因素,積極支持地方高校建設一流學科。在資金使用上,賦予各地較大的自主權,資金采取因素法分配,額度下達到省級,各地可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高水平大學建設情況,統籌用于支持地方高水平大學一流學科建設,提高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水平。同時,中央財政積極指導推動地方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引導地方參照中央高校支持“雙一流”建設的原則,大力支持地方高校“雙一流”建設。地方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對“雙一流”建設加大資金、政策、資源支持力度。建設高校也要積極爭取社會各方資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長效機制。
下一步,中央財政將通過現有渠道,繼續完善支持機制,進一步加強對轉移支付資金支持地方高校“雙一流”建設的績效評價和督促指導,會同教育部等部門健全“雙一流”建設績效評價標準體系,研究探索“雙一流”高校分類評價分類支持政策,支持地方統籌推進“雙一流”建設,帶動和引導地方高校提高辦學層次和質量,提升高校服務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三、關于加強對“雙一流”建設的過程指導
2017年“雙一流”建設名單公布以來,“雙一流”建設進入實質性組織實施階段。為加強對建設高校的指導,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8年8月聯合印發了《關于高等學校加快“雙一流”建設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建設高校的責任主體、建設主體、受益主體地位,引導高校深化認識,轉變理念,走內涵式發展道路,確保實現建設方案的目標任務。2018年9月,教育部在上海召開了“雙一流”建設現場推進會,2018年4月、2019年5月兩次舉辦面向所有建設高校校領導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同志的“雙一流”建設專題研修班。同時,深入學校調研加強個性化指導,杜占元同志牽頭調研了20余省、考察了70余校,翁鐵慧同志已牽頭調研20余省份、近60所建設高校,與高校相關負責同志面對面交流,聽取情況匯報,了解建設成績、問題和訴求,凝聚建設共識。
下一步,教育部將在今年開展的“雙一流”建設中期評估中,以自評為主的同時,發揮專家委員會作用,組織委員及學科專家,對各校中期評估報告進行審議,提出個性化指導意見,并將選擇部分建設高校進行實地指導。同時,教育部正在組織專門力量研究建設情況動態監測機制,以利于及時對高校建設情況進行跟蹤指導。
感謝你們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