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福建省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七條措施”的通知,福建省財政每年資助每個實驗室運行經費不少于5000萬元,連續資助5年。該省將根據國家和全省戰略需求,對標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創建標準,在能源材料、海洋科學、先進制造和醫藥健康等領域建設若干個高水平福建省實驗室,面向海內外吸引一批高層次創新人才,集聚國內外高校院所、央企民企創新資源,打造匯聚高端創新人才、催生重大科技創新、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創新高地。
據介紹,該省實驗室建設采用“一室一案”,以5年為一個建設周期,啟動建設3年后進行考核評估。建設經費按“一事一議”、多元投入和分段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省實驗室所在地政府要在用地、人才引進和成果轉化等方面予以政策和資金支持。創新省實驗室體制機制,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實行目標導向、績效管理、協同攻關、開放共享的新型運行機制。省實驗室不定行政級別,人員規模根據建設目標和實際任務需求確定,在崗位設置、人員聘任、職稱評定和知識產權歸屬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