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加強南昌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南昌市重點實驗室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加快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市科技局聯合市財政局下發了《南昌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和《南昌市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
據悉,新認定的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一次性給予500萬元支持;經我市推薦新認定的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重點實驗室一次性給予50萬元支持;經市科技局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市級重點實驗室一次性給予20萬元補助。對同時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的,按最高獎勵標準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