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研發過程中使用儀器設備有補貼。記者從湖北省科技廳獲悉,2016年度科研儀器開放共享雙向補貼申報開始,申報日期從即日起至3月17日。
根據省人民政府有關文件,在研發過程中的儀器設備使用方和供應方都可以享受補貼。其中,企業研發測試補貼(給使用方)專項資金是針對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和孵化器在孵企業,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在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研發創新活動中,共享使用湖北省內其他單位的科學儀器設備開展檢驗測試的,可申請研發測試補貼。
儀器開放共享補貼(給供應方),為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和孵化器在孵企業開展創新研發活動提供檢驗測試服務的科學儀器設備擁有單位,可享受儀器開放共享補貼。
網上申報時間自即日起,到2017年3月17日17時止,各市州科技局和東湖高新區管委會網上推薦截止時間為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