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醫院重復檢驗檢查問題較為突出,民眾反映強烈。針對這一問題,2015年的云南省兩會上,政協委員閻俊華、王清民、琚堅聯名提交了“關于解決醫院重復檢驗檢查問題的提案”,建議通過完善醫療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大力扶持第三方綜合醫療檢測機構等,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幾位委員在提案中指出,醫院重復檢驗檢查頻繁出現,一方面是客觀原因造成的,比如各級醫院之間存在技術水平、設備條件以及醫療水平等的差異,轉院后由于正常的診斷需求,必須要對相同的項目再次進行檢驗檢查。
另一方面,部分醫療機構間的不正常競爭,也是造成重復檢驗檢查頻繁出現的原因,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規定和要求對醫院卻不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早在2007 年云南省衛生廳就下過文件,要求同級醫院互認檢驗檢查結果,但各醫院并沒有認真落實和執行,2013年衛生部門再次發文,要求對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但各醫院之間對檢驗檢查結果仍然互不認可。
針對醫院重復檢驗檢查的問題,幾位委員建議,首先應制定并完善醫療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將同級醫院互認檢驗檢查結果納入法治軌道,依法依規治理重復檢驗檢查、過度檢驗檢查的問題;此外,還建議大力扶持第三方綜合醫療檢測機構,并對其進行有效監管,各大醫院采信其檢測結果,避免重復檢驗檢查。
此外幾位委員還建議,應建立完備的個人醫療信息檔案,應用電子病歷等手段,使各大醫院可在網絡上獲取患者的過往病史及檢驗檢查結果,在對患者進行診斷時,可根據相關信息,結合具體情況再決定患者是否需要重復檢驗檢查;同時建議提高醫務人員的醫療水平和職業操守,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從而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進一步提升醫院醫療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