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接到居民質疑的意見后,市人居委非常重視,當日轉交環評報告制作單位市環科院,反饋信息于前日下午以郵件形式發送至居民代表郵箱,居民代表們表示,接下來會跟整個梅沙片區居民傳達共享該信息。此外,居民代表們認為市規劃國土委在變更生態用地等一系列問題上程序不合法,23日已向福田法院申請立案,是否受理暫未有結果。
Q&A
居民:環科院是否有資質承擔華大基因中心項目?
環科院:華大基因是從事醫學健康研發和生物科技研發的研發基地項目,包含基因測序和蛋白測序等服務,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研發基地屬于“V社會事業與服務業”類別。該項目不從事轉基因研究,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實驗室。因此,華大基因中心項目應歸類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中的“社會區域”類別。環科院擁有環境影響評價甲級資質,評價范圍包含社會區域評價類別,可承擔該項目的環評工作。為打消居民代表的疑慮,該院提供了單位資質證書及環評編制人員資質證書。
居民:華大基因產值如何控制?
環科院:有居民提到的500億產值并不是該項目的產值。據建設單位深圳華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介紹,“創新生物產業的產值將超過50 0億元”,指的是華大基因全球范圍內的總產值,而在大梅沙的華大基因中心項目屬于總部經濟,不生產產品,項目產值較小。
居民:環評報告中試劑、耗材以及有關污染源數據如何得來?
環科院:華大基因中心項目實驗室規模與目前其在鹽田北山工業區總部的規模相近,因此環評報告中的實驗試劑及耗材的年用量數據,都是類比目前總部的實驗室統計數據得來的。《華大基因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環評報告》)中污染物源強采用類比分析和物料衡算的方法進行核算。污染源強的核算方法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 J 2.1-201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 J 2.2-200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 J/T 2.3-93)等環評導則的要求,并對主要污染物(如實驗室廢水、實驗室T V O C廢氣、實驗室廢物)的數據由來進行了具體核算舉例。
居民:廢水、廢物等污染物有何具體防治措施?
環科院:1、廢水應急池:《環評報告》要求實驗室廢水設置1個20m 3容積的廢水事故池,即應急池。在實驗室廢水處理設施發生故障的情況下,實驗室廢水暫存于廢水事故池,同時停止實驗,待發生故障的設施恢復正常后,先將應急池中的廢水處理后,才可以繼續做實驗。此外,應急池設置在專用設備間內,采取了防雨、防滲等措施,不會受到暴雨產生的地面徑流的影響。2、實驗室廢物的處理:在對實驗室廢物統一收集,滅菌鍋高溫高壓(121℃,30m in)處理后,裝在專門的醫療衛生垃圾箱中,由專門的醫療衛生垃圾處理公司處理。目前,市醫療衛生垃圾均由市益盛環保有限公司處理,實驗室廢物將由該公司定期收運,收運的廢物將采取嚴格的包裝和運輸措施。根據項目的地理位置,實驗室廢物運輸路線為鹽壩高速———鹽排高速——— 水官高速——— 北通道。
居民:項目運營期如何進行環境監管?
環科院:建設單位承諾“項目不涉及動物活體實驗,不涉及轉基因實驗,不從事呼吸道傳染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即說明項目的設計本身不包含這些實驗活動。如果建設單位要從事這些實驗,需要進行相應的環評,否則屬于違規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據《環評報告》提出的監測計劃,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會定期對項目的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