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備案企業持續符合備案要求,煙臺檢驗檢疫局在出口食品備案工作上簡化備案審批流程,注重監管實效,轉變監管重點,建立監管聯動,做好“放、管、轉、建”四篇文章,確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放備案審批。為充分發揮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主觀能動性,增強其在食品安全中的責任意識與主體意識,加大企業自我評估與自我舉證力度,煙臺局對來自國家級示范區的食品企業、已備案企業增加同類備案品種、增改備案車間以及獲得第三方認證食品安全認證的企業,通過文件審核合格后即可予以備案,將備案審批時限由原來的20日縮短為10日,不斷簡化出口食品備案審批流程。
二是管監管實效。監管部門結合企業年度報告審查、安全監控、國外通報、企業分類、產品風險等情況開展備案企業的風險評估,制定了年度現場檢查計劃。現場檢查不再強調檢查時間長短,更加關注檢查實效。現場檢查至少有2名具備評審員資質的人員參與檢查組,對企業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進行全方位分析評價,幫扶企業整改存在問題,督促備案企業提質增效升級。
三是轉監管重點。將監管重點放在企業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重要環節和產品安全關鍵工序,將工作的著力點從主要依靠對產品的檢驗轉向對生產過程控制水平的評估,從單一產品轉向企業安全衛生控制水平的監管。完善企業主動召回與標識追溯體系,筑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意識。
四是建監管聯動。將企業備案監管和認證有效性監管緊密結合,在備案企業準入、現場檢查、迎接國外檢查中采信第三方認證結果,充分利用第三方認證機構等社會力量提升監管效能,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