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出”與“超標”有本質區別
最近,關于“我國大部分土壤存在重金屬污染問題”的消息在微博、微信上廣為傳播。按照該消息的說法,我國土壤質量問題十分嚴重,導致種植的農產品,特別是大米也普遍存在重金屬超標的問題。這不由得讓人聯想到去年沸沸揚揚的“鎘大米”事件。
我國土壤的重金屬污染問題是否真如網上說的那么嚴重?我們該如何理性看待土壤重金屬殘留?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北京)主任、北京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中心主任王紀華研究員。
去年的“鎘大米”事件讓大眾開始關注土壤中的重金屬。而國內外科學家早在數十年前就已經開始了對土壤污染問題的研究。王紀華表示,通常情況下,一些重金屬,例如銅、鋅等是人類健康的必需元素;但由于人為活動而造成的外源化學物質影響,有可能造成土壤—植物系統中重金屬含量升高,超過一定的負載容量時,才可稱為重金屬污染。
通常,土壤中重金屬污染主要有3個來源:一是工業廢水、廢渣、廢氣的隨意排放;二是生活垃圾,特別是節能燈、電池的隨意扔棄;三是汽車尾氣大量聚集。“從客觀上說,土壤污染問題是工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才會出現的問題。有色金屬之鄉當前顯現出的環境污染問題屬于舊賬新還。不光是中國,發達國家在工業快速發展的階段也不同程度存在同類問題。”
王紀華認為,當前土壤重金屬污染問題形勢嚴峻,但他直言,情況沒有網上傳得那么嚴重,而且在空間分布上呈現很大的不平衡性。以北京為例,他們曾做過一次涉及7000多個樣本的檢測,大田(普通農田)的重金屬超標率為1.8%,設施農業(溫室大棚)的重金屬超標率為7.5%。“設施農業超標率偏高與肥料高投入有關,一方面有的劣質化肥中含有重金屬,另一方面是因為劣質有機肥如雞糞中的重金屬含量偏高,而這又與雞飼料中違規添加重金屬密切相關。”
2012年,農業部印發了《農產品產地重金屬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正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土壤重金屬污染狀況普查及監測預警、治理修復和禁產區劃分工作。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雖然湖南等地的土壤重金屬污染情況比較嚴重,但總體來說,重金屬含量超標的土壤占總耕地面積的比例,遠未達到“大部分”的比例。
王紀華告訴記者,無論談論農藥殘留還是重金屬含量問題,都應明確“檢出”與“超標”的本質區別。在現有技術條件下,為了保障農產品總量需求,投入一定的化肥農藥是必需的,而且隨著儀器分析水平的提高,在土壤中“檢出”重金屬不足為怪,關鍵是要關注重金屬含量累積的趨勢,分析來源,加強肥料質量管理,嚴控“超標”。目前我國對于土壤重金屬的限量標準完全與國際接軌。也就是說,雖然我國的農業品生產能力和供給水平尚處在發展中國家,但相關標準是向發達國家看齊的。他透露,目前我國的土壤重金屬限量標準預留了很大的空間,這也為農產品質量再加了一道“安全鎖”。
那么,對于確實存在重金屬污染的土壤,我們該怎么做呢?是全面禁產還是抓緊治理?王紀華認為,僅僅以土壤中重金屬含量來機械評價土壤質量是不準確的。應該根據土壤綜合指標,因地制宜地采取結構調整、修復治理等不同應對措施。
例如,在實際檢測中經常發現,重金屬超標的土壤種出來的農作物重金屬不超標,而土壤重金屬不超標而種出的農作物反倒重金屬超標。這主要與作物對重金屬的吸收能力以及土壤的酸堿性有關。實驗證明,南方酸性土壤加之種植的秈稻,遠比北方種植的粳稻更容易吸收土壤中重金屬。這也提示我們,根據土壤現狀科學地改善土壤條件和調整作物結構的必要性。以日本為例,該國許多火山灰土壤本身重金屬含量就偏高,因此該國已開始重視重金屬吸收率低的新品種篩選。
與此同時,王紀華建議,治理工作也應考慮成本因素等分級分類進行。“雖然國際上已經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治理辦法和經驗,但成本很高、花費的時間也很長,應把治理的重點放在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區域。因此,應當根據污染的嚴重程度,分別采取調整作物結構、休耕和修復治理,比如盡量種植對重金屬吸收率較低的農產品或改種其他非食用農產品。”
王紀華對于土壤污染的治理充滿了信心。他表示,比起治理手段來說,人們的思想觀念和政府是否作為更為關鍵。“無論是土壤重金屬污染還是其他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都沒有大家想得那么可怕。關鍵是科學家要做好風險評估,政府部門要做好風險管理,媒體和大眾要做好風險交流,大家各司其職,把風險置于可控范圍內,就一定能把問題解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