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組織專家對部分建設期已滿的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和省部共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進行了驗收。在有關省(自治區、市)教育廳(教委)和依托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各實驗室在凝煉研究方向、科研環境和條件、人才隊伍、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對外開放與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達到了建設計劃任務書的要求。經組織的專家組對“生物醫學分析化學”等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進行現場驗收,我部同意上述實驗室通過驗收。
同時,根據科技和學科發展的需求以及實驗室學術委員會的意見,我部同意“分子醫學”等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調整名稱。
通過此次驗收的實驗室正式以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名義開放運行,統一命名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英文名稱為Key Laboratory of××(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
希望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和高等學校繼續為實驗室的建設和發展創造條件,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和創新環境,積極支持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的發展。各實驗室要堅持“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方針,面向科學發展前沿,緊密結合區域發展和國家重大需求,突出特色,努力開展科技創新研究,加強支撐學科建設與發展,大力培養優秀的中青年人才,加強創新團隊建設,廣泛開展國內外合作與交流,切實提高實驗室整體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