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則節能燈輻射超標的消息引發軒然大波,上海監管部門介入調查后卻發現,信源來自一家未獲得計量認證的檢測機構。該機構不僅用錯了檢測標準,更擅自對外公布失實數據,造成負面影響。近幾年,類似的檢測烏龍事件頻發,另一方面,檢測機構作為評判復雜產品質量和安全問題的“利器”越來越受倚重。人們不禁擔心,如果連檢測機構都不靠譜,還能信誰?
監管依據“空白”不少
某外資檢測機構負責人指出,烏龍事件頻發,背后原因之一是現行監管體系有空白,讓別有用心者有隙可乘。就“擺烏龍”的后果而言,如發布相關數據的檢測機構根本未獲得計量認證,根據《計量法實施細則》,可責令其停止相關活動,處1000元以下罰款,上海市計量監督管理條例最多也只能罰到1萬元,這難以對違法機構造成震懾。而對于檢測機構擅自對外發布失實數據的行為如何處罰,相關規定還是空白。
“計量法實施細則頒布至今已有20多年,而本市計量監督管理條例也已施行12年,相關法律法規客觀上存在滯后。”市質監局認證處負責人坦言,目前有關檢測機構的法律法規主要是從“準入”的角度來限制檢測機構,但對于其實際的經營行為約束并不多,許多嚴重擾亂檢驗市場秩序的行為,無禁止性的規定或者沒有設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比如去年發生的肯德基“藥雞門”事件提出了一個新問題,同時也是一個監管體系的空白點,即檢測機構如在檢測過程中發現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是否要上報或向社會公布。2010年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相關文件中雖然要求檢測機構發現區域性、普遍性、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信息時,要向質檢部門報告,但僅針對各級質檢部門設置的檢驗機構開展的委托檢驗,并不包含社會中介檢測機構。去年11月,市質監局也發布通知,強調食品檢驗機構對復檢確認的相關不合格檢驗結果,須及時上報,但未提及非食品檢測機構是否要上報,也沒有明確什么情況下屬于“知情不報”,并且如何處罰。
上海檢測機構大多“小而弱”
據市質監局副局長沈偉民透露,醞釀3年的《上海市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辦法》已列入市政府今年的立法重點調研課題,一些被忽視的監管體系空白將被填補。其中,無論是監管部門授權的檢測機構還是社會中介檢測機構,都將被追究“瞞報”責任。
對于檢測機構上報將導致“商業機密泄露”或“違反合同精神”的疑慮,沈偉民表示,及時上報檢測結果,反而能曝露上游供貨商的問題,讓監管部門盡快介入調查和監管,從而控制問題食品,不讓其流向市場。這樣既保護了送檢企業和檢測機構的信譽,又保障了公眾的食品安全。不過,具體檢測結果達到什么樣的程度要上報,以及怎樣的“瞞報”構成違規并如何處罰,這其中的監管尺度還需進一步調研。
上海已成為我國檢驗檢測市場最發達的地區之一。據統計,本市獲得計量認證的檢驗檢測機構近3年以年均15%的速度遞增,截至去年底已近700家,檢驗檢測從業人員近4萬人,年產值接近100億元。面對如此迅猛的產業發展速度,規定再完善,過一段時間也會產生脫節。
據質監部門透露,一個可供公民、法人查詢檢驗檢測機構信用信息的服務平臺正在規劃建設中,凡是受到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檢測機構人員、被撤銷檢測資質的機構都將被錄入該平臺,3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或申請相關資質。據介紹,上海大部分檢測機構仍處于“小而弱”的狀態,目前三分之一的檢測機構的從業人員數量不足20人。來自市質監局2012年的統計顯示,本市66.49%的檢測機構年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以下,這些占到總數近七成的檢測機構一年的業務收入加在一起,只占到全市所有檢測機構年業務收入總額的11%。這些機構違規的可能性高,一旦依法嚴處,可以重新申請相關資質“東山再起”,因此建立檢測機構的誠信檔案庫將是上海未來監管的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