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吉林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2012年年底前,長春市、吉林市、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按照國家新標準實施檢測。
記者從規劃中獲悉,“十二五”期間吉林省將加強細顆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指標的監測能力建設,全面推進“十二五”吉林省環境空氣監測網建設。2012年年底前,長春市、吉林市、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按照國家新標準實施檢測,2013年年底前,四平市、通化市、松原市按照國家新標準實施檢測,2014年年底前,實現新標準檢測地級市全覆蓋。
同時,全面推進大氣環境質量新標準實施,加快實現臭氧、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等新增污染物監測。進一步理順環境監管體制,完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強化重點流域環保工作的協調和監督,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全面提高執法監督水平。全面開展環境監察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建設,保障環境管理運行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