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12月5日公布了我國第一部綜合性大氣污染防治規劃——《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標志著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導向正逐步由污染物總量控制向改善環境質量轉變,由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注重二次污染轉變。
根據該《規劃》,“十二五”期間,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將包含二氧化硫治理、油氣回收、黃標車淘汰、揚塵綜合整治、能力建設等8類重點工程項目,投資需求約3500億元。項目資金以地方投資為主,中央財政將會符合投資方向的項目予以適當支持,同時落實企業治污責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形成多元化的投資格局。
據了解,《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范圍包括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13個重點區域,涉及19個省(區、市),11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規劃面積132.56萬平方公里,面積、人口、經濟總量、煤炭消費分別占全國的14%、48%、71%、5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分別占全國的48%、51%、42%、50%。
規劃提出,到2015年,重點區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排放量分別下降12%、13%、10%,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開;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改善,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分別下降10%、10%、7%、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酸雨污染有所減輕;建立區域大氣聯防聯控機制,區域大氣環境管理能力明顯提高。針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復合型污染十分嚴重的特點,要求PM2.5年均濃度下降6%。
規劃提出,到2015年,重點區域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分別下降10%、5%。
“我國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以大家最為關注的PM2.5為例,全國70%左右、重點區域80%以上的城市達不到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說,“因此,我們把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PM2.5污染問題作為規劃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權益。”
他說,針對PM2.5污染問題,規劃不僅設置了改善目標,還在防治措施上提出防控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并重,新增了煙粉塵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控制要求,并要求各地區逐步開展城市空氣質量監測點位能力建設,在所有城市監測點位新增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檢測因子和數字環境攝影記錄系統。
環境保護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 政 部 文件
環發[2012]130號
關于印發《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國家能源局:
《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務院批復(國函〔2012〕146號),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實現《規劃》目標。
附件:
1.國務院關于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的批復(國函〔2012〕146號).pdf
環境保護部
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2012年10月29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青海省人民政府,各省(區、市)環境保護廳(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解放軍環境保護局,各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環境保護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