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領會、全面把握和貫徹落實好第七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和《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部署做好環境監測工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任務。
一、提高對做好新時期環境監測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黨中央、國務院對環境監測高度重視。
溫家寶總理在去年會見參加國合會2011年年會外方委員和代表時強調,要努力改進監測手段,提高監測水平,要重視完善環境監測標準,逐步與國際接軌,使監測結果與人民群眾對青山綠水藍天白云的切實感受更加接近。
李克強副總理在第七次全國環保大會講話中要求,要抓緊修訂和發布嚴格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增加PM2.5等監測指標,改進空氣質量評價方法。
國務院《意見》指出,要改進環境質量評價方法,健全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全面推進監測能力標準化建設,提高環境應急監測處置能力,完善國家重點監控點位和自動監測網絡,擴大監測范圍,建設國家環境監測網,推進環境專用衛星建設及應用,提高遙感監測能力建設,完善環境監測體制機制。
戰略已經確定,方向已經指明,號角業已吹響,關鍵在于落實。我們一定要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的精神,推動環境監測事業科學發展,實現“三個說得清”的環境監測目標。要堅持理論指導實踐,積極探索建設新時期的環境監測體系,這既是探索環境保護新道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全國環境監測人員義不容辭的責任。
二、準確把握做好環境監測工作的新形勢
經濟社會的發展,環境保護工作的深入推進,對環境監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是環境保護工作對環境監測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保障總量控制目標實現為著力點,進一步加強污染源監督監測能力;以保障環境質量為切入點,滿足公眾環境知情權,需要不斷增強環境質量監測能力;以防范環境風險為目的,加強對重大環境風險源和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微量有機污染物的監控,需要不斷增強環境預警與應急監測能力;以保障核與輻射安全為目標,需要進一步完善國家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增強核與輻射監測能力。
二是公眾對環境監測基本公共服務提出了新的需求。推進環境監測事業科學發展,需要大力推進環境監測的標準化和現代化建設,探索建立環境監測管理全國一盤棋、監測隊伍上下一條龍和監測網絡天地一體化的現代化環境監測格局。加強監測管理,完善體制機制,提高監測技術和科研水平,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推進環境監測事業的跨越式發展。
三、認真做好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環境監測工作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生態文明建設為指導,以探索中國環境保護新道路為統領,以科學監測為主題,以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為主線,緊緊圍繞環境保護工作需要和公眾需求,逐步完善環境監測法規制度和體制機制,著力強化監測基礎能力,不斷加強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環境監測技術體系,加快建設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努力提高環境監測公共服務水平,客觀反映環境質量、監督考核環境狀況、預警預測環境風險,為主動超前開展環境監測、先行引領環境污染防治奠定基礎,努力開創環境監測工作新局面。
(一)圍繞新的空氣質量標準做好新增指標的監測
環境保護部黨組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PM2.5和O3監測,2013年在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環保模范城市開展監測,2015年在所有地級以上城市開展監測。監測司將配合有關部門統籌安排監測經費、儀器,統一調度時間進度,確保2016年1月1日前全國各地都能按照新的空氣質量標準監測和評價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并實時向社會公布監測結果。
(二)加強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
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開展環境監測工作質量大檢查活動。支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逐步實現國控網所有監測數據的“直傳”,確保監測數據客觀真實。
(三)強化環境監測制度建設
《環境監測條例》已列入國務院一類立法計劃,監測司將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相關修改協調工作,爭取《條例》盡早出臺。
完善環境監測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建立流域、區域聯合監測機制,初步建立省界斷面上下游聯合監測制度、空氣區域聯防聯控監測制度;建立土壤例行監測制度,組建土壤監測網;完善企業自行監測制度。
(四)進一步夯實環境監測基礎
全面開展環境監測站達標建設及驗收工作,力爭在“十二五”末實現市縣能監測、省市能應急、國家能預警的目標。2012年,監測司將繼續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大力推進環境專用衛星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環境一號C星早日發射;同時初步形成無人機環境監測能力。
(五)加強人才隊伍和行風建設
啟動環境監測“三五”人才工程。修訂印發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國家與地方分級培訓制度,編寫全國環境監測人員培訓大綱,修訂環境監測培訓教材。2012年將新增空氣質量指標監測培訓放在首要地位。
深入開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加強廉政教育,時刻牢記“四常四戒四珍惜”;強化“誠信監測”的職業道德教育,做到“出真數、不出假數,說真話、不說假話,干實事、不圖虛名”。
(作者系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副司長,本文刊發時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