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項目面向國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科技發展的重大需求,選擇具有戰略意義的關鍵科學問題,匯集創新力量,開展多學科綜合研究和學科交叉研究,充分發揮導向和帶動作用,進一步提升我國基礎研究源頭創新能力。
重大項目采取統一規劃、分批立項的方式,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先發展領域,在深入研討和廣泛征求科學家意見的基礎上提出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側重支持在科學基金長期資助基礎上產生的“生長點”,期望通過較高強度的支持,在解決關鍵科學問題方面取得較大突破。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現公布“十二五”期間第一批13個重大項目指南(見附件)。
一、申請條件
重大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內從事研究、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第十條第二款所列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作為項目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限項規定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參與本批重大項目申請與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專項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委主任基金項目、科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等。
已經達到3項的,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本批重大項目。
處于評審階段(自然科學基金委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的申請,計入以上3項數量限制范圍。
2. 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重大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通告和項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項目指南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2.“十二五”期間重大項目只受理整體申請,要分別撰寫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不受理針對某個項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內容或一個課題的申請。
每個項目課題設置不超過5個,每個課題一般由1個單位承擔,最多不超過2個,項目承擔單位數合計不超過5個(部分重大項目的課題設置和承擔單位數有具體要求,以相關重大項目指南為準);項目主持人必須是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3.申請人請登陸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下載中心下載2011年版本申請書(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申請書的正文應當按照重大項目正文撰寫提綱撰寫。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所申請重大項目相關的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和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說明本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重大項目的資助期限為5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2年1月-2016年12月”。
4.本次公布的13個重大項目申請書報送日期為2011年8月22-26日。
5.所有申請應當通過依托單位報送電子申請書和1份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且電子申請書與紙質申請書的內容必須一致。報送紙質申請材料要求有依托單位公函、申請項目清單和紙質申請書原件,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的申請。
6.依托單位應當在截止時間(8月26日16時)之前通過互聯網報送電子申請書,報送方式: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ISIS系統)提交。提交成功后,再登陸ISIS系統打印申請項目清單。
7. 紙質申請材料應當在申請截止時間之前提交,逾期不予接收。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受理相關重大項目的科學部綜合處。郵寄報送的申請材料,請以速遞方式寄到自然科學基金委負責受理相關重大項目的科學部綜合處(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并在信封左下角標注“重大項目申請材料”。請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附件:
1.“極端臺址環境下的天文望遠鏡關鍵技術方法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2.“新型非常規超導材料探索和機理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3.“多功能有機共軛分子體系的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4.“核酸適配體的分析化學基礎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5.“大氣二次污染形成的化學過程及其健康影響”重大項目指南
6.“細胞遷移的微環境作用機制”重大項目指南
7.“Pangea的東亞重建”重大項目指南
8.“第三極地球系統中水體的多相態轉換及其影響”重大項目指南
9.“變化環境下工程水文計算的理論與方法”重大項目指南
10.“大規模風電接入電力系統運行與控制基礎理論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11.“面向碳排放與碳匯監測的大規模無線傳感網理論與關鍵技術”重大項目指南
12.“可交互人體器官數字模型及虛擬手術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13.“人體硬組織生物活性材料與宿主的相互作用”重大項目指南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