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1年縣(區)級環保部門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項目資金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加強中西部地區及部分重點流域地區縣(區)級環保部門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提高環境執法效能,2011年中央財政擬從中央集中的排污費資金中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環境監察標準化達標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一)近兩年中央財政尚未支持過的中西部地區以及珠江流域欠發達地區的縣區級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
(二)近兩年內增編20%及以上的中西部地區縣(區)級環保部門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
(三)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建設試點:吉林省(松花江流域)、遼寧省(遼河流域)、河南省(淮河流域)、安徽省(巢湖流域)、廣東省(鄰港澳地區)、湖南省(長江流域)等6個省的省本級和3個地級市的環境監察機構。
二、建設內容、原則和補助比例
建設內容:依據《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環發〔2006〕185號),按照中西部縣級二級標準配置基本硬件設備(不含溶解氧儀、煙氣污染物快速測定儀、粉塵快速測定儀、固定電話及應急裝備)。
建設原則是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 “添平補齊”,使中西部縣級環境監察機構基本達標。
中央財政分別按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東部地區40%的比例給予補助。其他享受優惠政策或比照政策的地區按國家文件規定予以補助。
三、申報材料
以省為單位編制并提交項目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
(一)項目申報文件:由省級環保部門報送環境保護部。
(二)項目建設方案及相關附表。建設方案包括建設目標、建設依據、現狀分析、建設內容、實施進度和組織保障、投資估算及籌措方案、預期效益分析等內容;附表包括資金申請表(附件二,省級匯總填寫)、項目申請明細表(附件三,各項目單位填寫)、項目需求匯總表(附件四,省級匯總填寫)。附表必須嚴格按照樣表格式統一用Excel制表,并提交電子文件U盤。不得擅自增減表格行、列,不得合并單元格。
(三)當地編制主管部門對各項目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的批復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級環保部門對申報材料要嚴格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有效。
(二)對已建設達標的縣(區)級環保部門環境監察機構及超出支持范圍的,不予支持。
(三)將申報材料紙制(一式兩份)和電子版(U盤)于2011年4月25日前郵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投資處,郵編100035。
Email:touzichu_2004@yahoo.com.cn。
聯系人:規劃財務司投資處王圻 (010)66556128
環境監察局辦公室云立鋼 (010)66556476
附件:1.2011年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項目儀器設備參考價格表
2.2011年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資金申請表
4.省2011年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設備需求匯總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