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高校實驗室資質認定(國家計量認證)2011年第一批評審計劃的通知
教技發中心函[2011]30號
有關高校實驗室:
根據國家認監委《關于做好2011年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工作的通知》(認辦實函【2011】25號)精神,為了進一步提升實驗室資質認定(國家計量認證)評審活動的質量和效率,規范行政審批流程,現就做好高校評審組2011年實驗室資質認定(國家計量認證)評審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評審,確保評審工作質量
(一)現場評審應考慮評審員的專業,評審員的專業應覆蓋實驗室所申請的能力;加強對授權簽字人的考核,考核內容應當全面翔實;
(二)提高工作效率,及時上報材料。認真完成申請材料的初審工作,盡量縮短申請材料的報送時間;
(三)認真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避免出現實驗室檢測能力不準確、材料裝訂不規范、整改報告未分析原因的現象;
(四)對于到期需要復評的實驗室,請實驗室提前六個月上報申請材料,并至少于實驗室證書到期前三個月安排現場評審。
二、首次申請資質認定(國家計量認證)的實驗室不列入評審計劃。
三、涉及食品檢驗的實驗室,自2011年5月1日起,需按照《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要求進行評審,請相關實驗室修訂完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
四、對于同時申請實驗室資質認定和實驗室認可的實驗室,應同時向高校評審組和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遞交申請材料,由兩家單位共同安排評審時間和評審員派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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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1年實驗室資質認定(國家計量認證)評審計劃
468 |
同濟大學寶玉石檢測中心 |
復查評審 |
上海 |
469 |
同濟大學營養與保健食品研究所 |
復查評審 |
上海 |
470 |
東北師范大學分析測試中心 |
復查評審 |
長春 |
471 |
華南理工建筑節能研究中心 |
復查評審 |
廣州 |
472 |
清華大學環境質量檢測中心 |
復查評審 |
北京 |
473 |
北京大學環境工程實驗室 |
復查評審 |
北京 |
474 |
廈門大學分析測試中心 |
監督評審 |
廈門 |
475 |
北京大學分析測試中心 |
監督評審 |
北京 |
476 |
天津大學土木工程檢測中心 |
監督評審 |
天津 |
477 |
中國科技大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實驗中心 |
監督評審 |
合肥 |
478 |
蘇州大學分析測試中心 |
監督評審 |
蘇州 |
479 |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地學實驗中心 |
監督評審 |
北京 |
480 |
清華大學建筑環境檢測中心 |
監督評審 |
北京 |
481 |
北京科大分析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
監督評審 |
北京 |
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
國家計量認證高校評審組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