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實驗室:
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組織,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機電產品檢測技術中心負責實施的“CNAS T0565電子電氣產品待機功耗的檢測”能力驗證計劃已經完成。現將本計劃的結果報告、結果通知單及結果處理的通知發送你處,請各實驗室遵照執行。
本次計劃是為CNAS配合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的“質量提升年”的相關活動,是CNAS“質量提升年”活動的組成部分。
本次計劃要求按照平均功率法測試樣品2個模式的待機功耗。共70個實驗室參加了本次計劃,每個實驗室被賦予一個代碼。代碼為012、023、024、035、037、038、039、040、045、054、055、056、060、064、065和067的實驗室的結果中出鞏了不滿意結果。
根據CNAS能力驗證的政策和本次計劃結果,CNAS作出如下決定:
1、對結果滿意的實驗室,希望繼續保持并進一步提高檢測水平。
2、對結果有問題的實驗室,建議其自行開展糾正或預防措施。
3、對結果不滿意的實驗室,如不滿意結果的項目已獲CNAS認可,要求實驗室相應項目的證書或報告暫停使用CNAS的認可標識;實驗室應按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開展整改活動,并于2011年7月28日前將整改報告和可維持相應能力的證明材料提交至CNAS能力驗證處,經CNAS能力驗證處確認后,可恢復使用認可標識。如果實驗室的結果雖不滿意,但仍符合認可項目依據標準所規定的判定要求,實驗室可提交說明和相關資料,經CNAS確認后,可恢復使用認可標識。
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實驗室,CNAS將撤銷其相應能力認可資格。
相應能力的證明材料可包括:再次參加CNAS承認的能力驗證計劃的滿意結果、與CNAS指定的測量審核機構進行測量審核的滿意結果或專家現場評審時考核的滿意結果等。利用專家現場評審考核的滿意結果時,應同時提交考核方式及評價依據等資料。
擬以參加測量審核或參考比對方式來證明能力的實驗室,可直接與本次計劃的實施機構聯系。其他方式的相關信息,可查閱CNAS網站(www,cnas.org.cn)“能力驗證專欄”欄目。
4、對出現不滿意結果的項目為非認可項目的實驗室,建議其自行開展糾正措施。如不滿意結果的項目擬申請CNAS認可,也須于2011年7月28日前將整改報告和可維持相應能力的證明材料提交至CNAS能力驗證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