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2日,環保部發布了關于同意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開展國家環境保護監測儀器工程技術中心建設的通知,通知內容如下。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國家環境保護監測儀器工程技術中心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可研報告》)收悉。經審核,該工程技術中心建設符合我部環保科技發展需要及工程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可研報告》已通過專家論證。現同意以你公司為依托單位,建設“國家環境保護監測儀器工程技術中心”。
中心主要任務:圍繞我國環境監測領域急需解決的共性關鍵技術和產業發展需求,加強污染物監測和分析技術研究,開展水和大氣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技術和儀器設備的研究和開發,推進監測技術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發展。以工程中心為技術交流平臺,開展國內外合作與交流。培養監測技術、儀器設備研發人才和管理人才,為政府、行業和社會提供技術、信息和咨詢服務。
該中心建設期兩年。請按照《可研報告》中提出的建設內容和建設目標,抓緊落實資金投入,關注和跟蹤世界環境監測技術和儀器設備發展動態,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內部規章制度,加強與國內外同行的交流與協作,注意培養和引進優秀人才,按期完成中心的各項建設任務。按要求向我部提交《工程技術中心建設情況年度報告》,并及時報告建設期間的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