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商務部今年第1號公告顯示,自1月23日起,終裁決定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征收為期5年的33.5%-71.8%不等的反傾銷稅。相關專家認為,今年隨著進口和對外開放程度的雙擴大,我國產業遭受傾銷損害的幾率和程度也會雙擴大,今年1號公告之所以確定反傾銷內容,主要是為產業做出警示。
傾銷對我國安檢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根據商務部的公告顯示,原產于歐盟的進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存在傾銷,致使我國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且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調查報告顯示,調查期內(2006年-2008年),伴隨國內社會公共安全的需要,國內需求激增,歐盟的進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進口數量占國內同類產品總進口數量逐年上漲,從40.41%上漲到44.39%,但并沒有為國內投資帶來利潤,反而由于其價格大幅低于國內價格,迫使國內同類產品降低銷售價格來應對市場競爭,國內同類產品在單位生產成本降低53.67%的情況下,同期銷售價格下降達72.68%,銷售價格下降幅度超過成本下降幅度19.01個百分點,有的企業甚至低于成本銷售,企業收入增長受到嚴重抑制,產業發展受到了實質損害。
對此商務部調查發現,原產于歐盟的進口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與國內生產的同類產品具有技術同質性和市場趨同性,彼此可以相互替代,一方利用超低價格的不公平競爭必然會為另一方帶來損害。為此,商務部于2009年10月23日立案調查,立案前被調查產品適用4%的進口關稅和17%的進口增值稅;商務部于2010年6月9日做出初裁公告,在終裁之前對應訴公司征收48.2%-71.8%的保證金。